索引號:000014348/2019-17110
發(fā)布機構: 魏縣行政審批局
名稱:關于邯鄲市擇遠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鼎居小區(qū)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
文號:
主題分類:項目建設批準實施
發(fā)布日期:2019-04-28
核準文號:魏投資核準〔2019〕02號
魏縣行政審批局
關于邯鄲市擇遠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鼎居小區(qū)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
邯鄲市擇遠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:
報來邯鄲市擇遠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鼎居小區(qū)工程項目有關材料收悉。經研究,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:
一、同意建設鼎居小區(qū)工程項目。
項目建設單位為邯鄲市擇遠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。
二、項目建設地點為魏縣魏州路西段以南,玉泉河河以西。。
三、項目的主要建設內容及建設規(guī)模為:占地47073.72㎡,建設1棟14F(11#)、2棟15F(9#、12#)、6棟16F(1#、3#、5#、7#、10#、13#)、4棟17F(2#、4#、6#、8#)住宅樓、1棟3F(14#)公共服務用房及地下車庫等??偨ㄖ娣e126968.49㎡,其中地上建筑面積93911.32㎡,包括住宅面積92364.68㎡(商品房面積89593.74㎡,保障房面積2770.94㎡)、公共服務用房面積1546.64㎡。地下總建筑面積33057.17㎡。
四、項目總投資為42607.72萬元,其中項目資本金為13000萬元,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30.51%。
五、招標內容。按照《招標方案核準表》核定內容實施。
六、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合同(編號130434201900002號)、規(guī)劃設計條件(魏規(guī)函[2018]00059號)。
七、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批復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,請按照現行有關規(guī)定,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(局)提出調整申請,我委(局)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,出具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意見。
八、請邯鄲市擇遠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根據本核準文件,辦理規(guī)劃許可、土地使用、資源利用、安全生產等相關手續(xù)。
九、本核準文件自印發(fā)之日起2年內未開工建設,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,應當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,向我委(局)申請延期開工建設。我委(局)將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,作出是否同意延期開工建設的決定。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,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。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其規(guī)定。
注:項目在2年期限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照規(guī)定向項目核準機關申請延期的,項目核準文件自動失效。
魏縣行政審批局
2019年04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