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:000014348/2023-22544
發(fā)布機構: 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
名稱:魏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項目信息公示
文號:
主題分類: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
發(fā)布日期:2023-03-06
魏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項目信息公示 | ||||
收費項目 | 土地復墾費 | 耕地開墾費 | 土地閑置費 | 不動產登記費 |
收費標準 | 5-20元/平方米 | 10-15元/平方米 | 按照土地出讓/劃撥價款的20%征繳土地閑置費 | 住宅類每件80元;非住宅類每件550元 |
收費主體 | 自然資源部門 | 自然資源部門 | 執(zhí)收單位:財務部門 征收單位:稅務部門 | 魏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|
計費單位 | 元/平方米 | 元/平方米 | 元/平方米 | 元/件 |
收費依據(jù)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,《土地復墾條例》,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,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》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,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》,《閑置土地處置辦法》第53號令 | 《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發(fā)改價格規(guī)〔2016〕2559號 |
收費范圍 | 魏縣縣域內 | 魏縣縣域內 | 魏縣縣域內 | 魏縣縣域內 |
收費對象 | 因挖損、塌陷、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的,必須進行復墾;沒有條件復墾或復墾的土地最終驗收不合格的,造成土地破壞的單位或個人 | 非農業(yè)建設占用耕地,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經最終驗收不合格的單位和個人 | 未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/劃撥決定書約定開工且未動工滿1年的土地使用權人 | 不動產權利人 |
征收方式 | 開具非稅電子繳款書,由繳款人通過微信支付寶掃碼、手機銀行、網(wǎng)銀或柜臺等渠道繳費 | 開具非稅電子繳款書,由繳款人通過微信支付寶掃碼、手機銀行、網(wǎng)銀或柜臺等渠道繳費 | 推送非稅系統(tǒng) | 開具非稅電子繳款書,由繳款人通過微信支付寶掃碼、手機銀行、網(wǎng)銀或柜臺等渠道繳費 |
減免規(guī)定 | 無 | 無 | 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,根據(jù)《閑置土地處置辦法》(第53號令)可以采取申請延期開發(fā)建設、調整土地用途等方式處置。 | 以下幾種情形,減、免不動產登記費: 一、根據(jù)財稅[2019]45號文件規(guī)定, (一)對下列情形免征不動產登記費: 1、申請辦理變更登記、更正登記的; 2、申請辦理森林、林木所有權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或林地使用權,及相關抵押權、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的; 3、申請辦理耕地、草地、水域、灘涂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國有農用地使用權,及相關抵押、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的。 (二)對申請辦理車庫、車位、儲藏室不動產登記,單獨核發(fā)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,不動產登記費由原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550元,減按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80元收取。 二、根據(jù)《財政部、稅務總局、發(fā)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商務部、衛(wèi)生健康委關于養(yǎng)老、托育、家政等社區(qū)家庭服務業(yè)稅費優(yōu)惠政策的公告》(2019年76號)規(guī)定:用于提供養(yǎng)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務的房產、土地,免征不動產登記費。 三、根據(jù)《財政部、稅務總局、發(fā)展改革委關于免征易地扶貧搬遷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政策的通知》(2019年第53號)規(guī)定,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免征不動產登記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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