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:000014348/2024-24149
發(fā)布機構: 魏縣公安局
名稱:魏縣公安局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目錄清單
文號:
主題分類: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6-04
河北省執(zhí)行的全國性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目錄清單 | ||||||
序號 | 部門 | 項目序號 | 項目名稱 | 資金管理方式 | 政策依據(jù) | 收費標準 |
三 | 公安部門 | |||||
9 | 證照費 | |||||
(1)外國人證件費 | 價費字[1992]240號,公通字[2000]99號 | |||||
①居留許可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財綜[2004]60號,發(fā)改價格[2004]2230號 | 有效期不滿1年的,400元/人;有效期1年(含1年)至3年以內(nèi)的,800元/人;有效期3年(含3年)至5年(含5年)的,1000元/人;增加偕行人,每增加1人按相應標準收費;減少偕行人,每人次200元;居留許可變更的,每次200元 | |||
②永久居留申請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財綜[2004]32號,發(fā)改價格[2004]1267號 | 1500元/人 | |||
③永久居留身份證工本費 | 繳入中央國庫 | 財綜[2004]32號,發(fā)改價格[2004]1267號,財稅[2018]10號,冀財稅[2018]19號 | 300元/證;有效期滿、內(nèi)容變更,申請換發(fā)或者補發(fā)300元/證;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600元/證 | |||
④出入境證 | 繳入地方國庫 | 公通字[1996]89號,公通字[2000]99號 | 100元/人次 | |||
⑤旅行證 | 繳入地方國庫 | 公通字[1996]89號 | 50元/人次 | |||
(2)公民出入境證件費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》,價費字〔1993〕164號,價費字〔1992〕240號,公通字〔2000〕99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7〕1186號,財稅函〔2018〕1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9〕914號 | |||||
①因私護照(含護照貼紙加注)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發(fā)改價格〔2013〕1494號,計價格〔2000〕293號,價費字〔1993〕164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9〕914號 | 2019年7月起降為120元/本 | |||
②出入境通行證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財綜[2008]9號,價費字[1993]164號,公通字[2000]99號,發(fā)改價格[2017]1186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9〕914號 | 一次出入境有效15元/證,多次出入境有效80元/證 | |||
③往來(含前往)港澳通行證(含簽注)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發(fā)改價格〔2005〕77號,計價格〔2002〕1097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9〕914號 | 1.前往港澳通行證工本費:40元/證 | |||
④港澳居民來往內(nèi)地通行證(限于補發(fā)、換發(fā))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財稅〔2020〕46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20〕1516號 | 成人十年期350元/證;兒童五年期230元/證。詳見文件 | |||
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計價格〔2001〕1835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4〕334號,價費字〔1993〕164號,發(fā)改價格[2017]1186號,發(fā)改價格規(guī)〔2019〕1931號 | 詳見文件 | |||
⑥臺灣同胞定居證 | 繳入地方國庫 | 發(fā)改價格〔2004〕2839號,價費字〔1993〕164號,發(fā)改價格[2017]1186號 | 8元/證 | |||
⑦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(含簽注)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發(fā)改價格〔2016〕352號,計價格〔2001〕1835號,價費字〔1993〕164號,發(fā)改價格[2017]1186號,發(fā)改價格規(guī)〔2019〕1931號 | 詳見文件 | |||
(3)戶籍管理證件工本費(限于丟失、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) | 繳入地方國庫 | 價費字[1992]240號,財綜[2012]97號,冀價行費函[1999]5號,冀價行費[1996]92號,冀財綜[2013]2號,冀政辦函[2008]57號 | 詳見文件 | |||
①居民戶口簿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 | |||||
②戶口遷移證件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》 | |||||
(4)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| 繳入地方國庫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,財綜〔2007〕34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5〕436號,財綜〔2004〕8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3〕2322號,財稅〔2018〕37號,冀財綜[2014]31號,冀價行費[2004]54號 | 居民身份證首次申領停征工本費;換領、換發(fā)20元/證;丟失補領、損壞換領40元/證;臨時居民身份證10元/證。 | |||
(5)機動車號牌工本費 | 繳入地方國庫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發(fā)改價格〔2004〕2831號,計價格〔1994〕783號,價費字〔1992〕240號,行業(yè)標準GA36-2014,發(fā)改價格規(guī)〔2019〕1931號,冀價行費[2014]49號 | ||||
①號牌(含臨時) | 汽車號牌:反光100元/副,不反光80元/副。 | |||||
②號牌專用固封裝置 | 單獨補發(fā)號牌專用固封裝置1元/個 | |||||
③號牌架 | 鐵質(zhì)號牌架及同類產(chǎn)品5元/只,鋁合金號牌架及同類產(chǎn)品10元/只 | |||||
(6)機動車行駛證、登記證、駕駛證工本費 | 繳入地方國庫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發(fā)改價格〔2004〕2831號,財綜〔2001〕67號,計價格〔2001〕1979號,計價格〔1994〕783號,價費字〔1992〕240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7〕1186號 | 1.機動車行駛證:10元/本。調(diào)換、遺失補領按同類證件收費 | |||
(7)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、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 | 繳入地方國庫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財綜〔2008〕36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8〕1575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7〕1186號 | 10元/證 | |||
10 | 外國人簽證費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價費字[1992]240號,公通字[2000]99號,計價格[2003]392號 | 詳見文件 | ||
11 | 中國國籍申請手續(xù)費(含證書費) | 繳入地方國庫 | 價費字〔1992〕240號,公通字〔2000〕99號,公通字〔1996〕89號 | 中國國籍申請手續(xù)費50元/人次,加入、退出、恢復中國國籍證書工本費200元/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