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》《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》《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自然資辦函﹝2021﹞1283號)和《河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工作的通知》等有關文件精神,現將我縣歷史遺留礦山認定結果予以公告(詳見附件)。公告期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30天。
社會公眾或相關權利人如對本公告內容有異議,請在公告期內攜帶有關資料至魏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申請復核。
附件:魏縣歷史遺留礦山基本情況表
魏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
2022年5月23日